协会职能:
1 、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。一方面将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及政策取向传导给企业;另一方面开展调查,研究本行业发展,代表行业整体利益,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企业的要求,提出政策、立法方面的建议。
2 、政府行业管理的参谋助手。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信息收集,统计、分析、分布;提出行业发展规划、技术标准与质量标准、产业政策、行业法规,并协助监督荣誉称落实;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资质审查。
3 、行业协调自律。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通过建立行规行约等方面进行协调自律,防止不公平竞争和盲目竞争,维护行业共同利益;开展行检行评;代表本行业的利益协调与国外厂商之间的利益。
4 、行业服务。行业协会要做好本行业必需但单个企业又无法或无力承担的工作,加强对企业的服务。主要包括信息、咨询、法律的服务;技术推广的服务;对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服务;沟通内外联系,加强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的服务;举办展览会、博览会,主办刊物,为会员企业提供产品宣传窗口、拓宽销售渠道的服务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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